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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条件)

分类:东莞个人借贷 发布时间:2025-03-03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东莞这座活力之城安家立业。而购房贷款成为了众多家庭实现住房梦想的重要途径。其中,东莞公积金贷款因其低利率、审批快等优势,成为了众多购房者的首选。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的相关事宜,助您轻松实现安居梦。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概述

1. 什么是东莞公积金贷款?

东莞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具有以下特点:

(1)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为购房者节省大量利息支出。

(2)审批快: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相对简单,审批时间较短。

(3)还款方式灵活: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多种还款方式。

2. 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12 × 贷款年限 × 0.5 + 职工工资收入 × 12 × 贷款年限 × 0.4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职工本人及配偶须具有东莞市户籍。

2. 职工本人及配偶须在东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

3. 职工本人及配偶须有稳定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

4.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资料齐全。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申请流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

1. 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2. 咨询贷款银行: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贷款额度等信息。

3.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4. 等待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5. 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后,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6. 还款: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还款。

四、注意事项

1. 购房者需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贷款额度等信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

2. 购房者需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3. 购房者需关注贷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款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贷款方案。

4. 购房者需了解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确保贷款安全。

东莞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了便捷、低成本的购房途径。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东莞公积金贷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请务必注意相关事项,确保贷款顺利进行。祝愿您早日实现安居梦!

东莞公积金现在可以贷款在异地买房吗

一、东莞公积金现在可以贷款在异地买房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二、东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条件)

东莞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出住房公积金在异地买房的。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第四条购买外市住房。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交办事处主任岗审批;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办事处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通过,业务办结;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第一条第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14个特别要求

住房公积金利率低,还款优惠多,是很多人买房贷款的首选。但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复杂,提交资料多,审核过程严格,造成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困难。要想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一定不能忽略如下14个特别要求,一个不符合那么申请就得退回了。

1、房屋面积特别要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建筑面积仅限于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2、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一手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且属于首套自住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3、首期付款特别要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婚姻状况特别要求。婚姻证明材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未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登记卡的婚姻状态为空白、婚姻状态信息与征信报告不符的,须提供从适婚年龄起出具的未婚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申请人离婚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离婚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涉及到财产分配情况的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注:如果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另须提供法院生效证明书,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的可以不提供离婚证,但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态须显示离异。

申请人丧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偶的:提供申请人、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结婚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配偶死亡证明、抵押房屋产权共有人婚姻证明材料。

5、房屋评估特别要求。凡是购买二手房都需要评估;购买已确权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超过1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超过1年的,须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的,均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6、收款还款账户特别要求。一是申请人借款款项必须划入以出卖方名义开的银行账户内,不得划入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除外)或其他账户。二是还款账户、收款账户须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具体点击“收款/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范围”查看)。

7、购房贷款特别要求。申请人须与售房单位或个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建造贷款特别要求。建造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9、翻建贷款特别要求。翻建的房屋须是市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10、大修贷款特别要求。大修房屋须是对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需要改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我市自住住房进行维修。

11、商转公贷款特别要求: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3)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

(4)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申请商转公,商转公也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5)商转公贷款款项必须划入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账户;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须划入商贷的(借款人)还款账户;

(6)《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借款人须于期限内办理还清商贷,并注销原抵押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可撤销其商转公贷款申请。

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14个特别要求 1个不符全泡汤

12、组合贷款特别要求。组合贷款须抵押房屋一致,贷款人一致,贷款起止日期一致,还款账户一致。对于首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70%,第二套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申请人所购房屋价值的50%。

13、再次贷款特别要求。必须自上一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满12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4、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申请商转东莞公积金申请买房贷款公贷款的该套住房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二套,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第三套,对申请人执行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二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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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是多少

根据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简单来说就是东莞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三成,而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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