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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业务)

分类:东莞私人借钱 发布时间:2025-03-03

购房需求日益旺盛。对于许多人来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人生的一大目标。高昂的房价让许多家庭望而却步。此时,东莞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低利率、低门槛的贷款方式,为众多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助您轻松实现住房梦想。

一、东莞公积金贷款概述

1. 定义:东莞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职工提供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

2. 优势:低利率、低门槛、手续简便、还款灵活。

3. 条件:具有东莞市户籍、在东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

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业务)

二、东莞公积金贷款种类

1. 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购买一手房、二手房及自建住房。

2. 公积金组合贷款:适用于购买一手房、二手房及自建住房,同时结合商业贷款。

3. 公积金贴息贷款:适用于购买一手房、二手房及自建住房,贷款利率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东莞公积金贷款流程

1. 办理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核: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贷款资格。

2. 选择贷款银行: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合适的银行办理贷款。

3. 办理贷款手续:提交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

4. 贷款发放:银行审核通过后,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开发商或申请人账户。

5. 还款: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四、东莞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 贷款额度:根据个人缴存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

4. 逾期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信用。

5. 提前还款:部分银行允许提前还款,但需支付一定违约金。

东莞公积金贷款作为一种便捷、低成本的贷款方式,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和流程,有助于您轻松实现住房梦想。在此,祝愿每一位购房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住房,过上幸福的生活。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余额的多少倍

东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由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间、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虽然非常的实惠、方便,但贷款额度有限制,因此要做好准备。那么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呢?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什么影响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职工个人最多可贷50万元;夫妻双方最多可贷8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什么影响:

1、房屋评估价格

若购买二手房的话,无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积金贷,贷款额度都会受房产评估价影响,一般只能拿到房产评估价的70%左右,二手房更低。

2、公积金缴存基数

从贷款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出,贷款额度和月缴存基数有关,很多城市就有明确规定,房贷月供本息合计必须≤缴存基数的50%(按等额本息计算)。因此缴存基数越高,贷款额度也就越高。

3、首付比例

从首付比例上来看,每个城市的首付比例都是不同的,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一般为20-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60%左右,而首付比例也会直接影响房贷的额度。

4、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虽然方便,但有额度限制,各个城市的贷款额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个人申请和家庭申请的,拿到的额度也不同。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拿到的贷款额度也不同。所以贷款额度也要根据不同的地区政策以及购房情况来决定。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东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什么影响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东莞公积金贷款要求

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缴存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一、缴存状况要求。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已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为两个月,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可另附缴存明细进行推算。通过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验证通过的,可减免纸质版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验证不通过的,按照现有非互通方式办理。)、《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一式一份)。

外籍缴存职工不可以在我市申请贷款。

二、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单笔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单笔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且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六)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贷款出现逾期并已结清逾期的(有当前逾期的,需提供该笔逾期的结清证明;信用卡状态为冻结的,需注销或恢复正常后才可申请贷款),原则上不作为信用不良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件,逾期情况严重的除外。

(七)借款人或配偶个人征信报告提示“限制高消费”的,不予贷款。

东莞公积金现在可以贷款在异地买房吗

一、东莞公积金现在可以贷款在异地买房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二、东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吗

东莞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出住房公积金在异地买房的。

根据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第四条购买外市住房。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提交办事处主任岗审批;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办事处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通过,业务办结;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第一条第一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休;

(三)完全丧失劳东莞的公积金做什么贷款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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